肇庆市鼎湖区城镇分散式污水处理项目二期工程(施工)招标评标工作已经结束,评标委员会经评审推荐了本项目中标候选人。现将中标候选人情况予以公示(公示时间从2021年09月14日至2021年09月16日)具体如下:
响应招文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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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市政公用工程(2015新标准)三级](含)以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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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标候选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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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候选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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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候选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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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候选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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单位名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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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水利水电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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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东省化州市建筑工程总公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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佛山市市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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项目负责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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毛稼祥
市政公用工程一级(00840614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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陈继明
建筑工程一级(粤144060700534),市政公用工程一级(粤144060700534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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卢更喜
市政公用工程一级(粤144060802878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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投标报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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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70841491.73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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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72532622.75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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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72357772.08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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得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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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7.3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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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1.9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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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0.4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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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期(交货期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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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6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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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6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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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6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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质量要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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符合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要求,达到合格标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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符合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要求,达到合格标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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符合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要求,达到合格标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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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》第五十四条规定,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,应该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。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;作出答复前,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。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,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,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。
异议受理部门(招标人):肇庆市鼎湖区代建项目管理中心
联系人:李先生
联系电话:0758-2625811
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:肇庆市鼎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
联系方式:0758-2625809
地址:肇庆市鼎湖区民乐大道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大院二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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招标人:肇庆市鼎湖区代建项目管理中心
日 期:2021年9月13日